2021年宜昌市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18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公布2021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宜府办发〔2021〕32号)。
一、2021年宜昌市低保标准:城市,宜昌城区、夷陵、宜都、枝江、当阳、远安710元/人/月,兴山、秭归、长阳、五峰660元;农村分别为540、480元。
二、2021年宜昌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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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宜昌市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18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公布2021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宜府办发〔2021〕32号)。
一、2021年宜昌市低保标准:城市,宜昌城区、夷陵、宜都、枝江、当阳、远安710元/人/月,兴山、秭归、长阳、五峰660元;农村分别为540、480元。
二、2021年宜昌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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