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病毒肺炎最有效、最经济的方式。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以来,至今全国已接种超过8亿剂次,疫苗安全性良好,有效率、保护率得到充分证实。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现将我院近期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年龄为18周岁以上,已经接种第一针灭活疫苗的居民(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点在西充的均可接种),且与第一针间隔时间>21天。
二、接种时间
2021年6月11日 下午2:30-6:00
三、疫苗类型
灭活疫苗(2针)
四、哪些情况暂缓接种
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
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
7.血压高于160/100mmHg,血糖高于13.9mmol/L,暂缓接种。
五、哪些情况不能接种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
六、注意事项
接种前,受种者应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携带好身份证,佩戴口罩到接种点接种。
接种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接种后,要在留观区留观30分钟,没有异常情况才可以离开;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接种后不要酗酒、剧烈运动,保证充分的睡眠、休息;如出现发热、皮疹等不适症状时,请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
以上就是“西充县人民医院新冠疫苗第二针接种通知”的全部内容,信息来源西充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