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工商局

  • 中  文  名: 绍兴市工商局
  • 官        网: http://www.sxgs.gov.cn
  • 地        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东路1901号
  • 服务热线: 0575-88615216
  • 分        享:
绍兴市工商局

绍兴市工商局简介

  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中,主要内容有:信息公开、新闻动态、重要通知、公告服务和网上办事。

  信息公开中又有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依据、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目录。

  网上办事包含以下内容:机考系统、信息交流平台、出口药品备案、体检系统、胶囊信息系统、医疗器械兼职、餐饮监管系统、营销人员查询、数据上报平台和器械监管。

  直属机关党委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积极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宣传和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支持和协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关心并帮助行政领导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配合行政领导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对党员实行有效的监督;结合部门的实际,指导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档案、保密、机要、信访、保卫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会议组织、政务公开、督查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指导工商学会工作。

  政治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管理及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教育培训;负责局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牵头拟订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相关政策,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实施情况;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食品药品监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财务(审计)处

  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和设备设施计划;负责机关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学会、协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对局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食品综合协调和督查处

  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相关事务,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参与拟订和监督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指导区、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应急管理与宣传处

  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处(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处、企业注册处牌子)

  承担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和日常管理服务类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负责广告经营审批;承办上级部门委托的有关许可事项;组织指导系统登记业务工作;负责系统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统计,协助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

  拟订实施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开展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登记和信用分类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市场创建活动;开展对各类市场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市场协会、网商协会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管理;开展经济合同行政指导、调解、信用评价服务;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

  负责组织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和商标使用中的违法行为,调处商标纠纷;组织开展商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和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推进商标战略,负责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推荐、保护工作。制订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制订落实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协会工作。

  企业监督管理处(挂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牌子)

  组织制定落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中的问题;指导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监管工作;指导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推进非公党建工作。

  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处

  负责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开展风险监测工作;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对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工作。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质量监测等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工作。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

  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风险监测有关工作;指导系统内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对贯彻执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负责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负责化妆品生产经营卫生监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保健食品质量体系考核有关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工作。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

  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新药研发单位和机构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监督管理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指导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监督实施有关药品流通法律法规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管;监督实施流通领域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国家基本药物的经营和使用;承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配合做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资格证书》换发现场检查相关工作;承担药品经营质量体系考核工作;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负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及注册产品标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依法对使用单位医疗器械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指导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挂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牌子)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指导系统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及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负责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指导、协调消费者咨询、申诉的处理工作;承担流通领域商品(食品、药品除外)质量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协调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食品、药品除外)监测工作;监督指导系统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挂信息化办公室牌子)

  承担本级信息化建设,指导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基础性、综合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系统数据分析工作;承担信息咨询的管理工作。

  经济检查分局

  依法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不正当竞争等经济违法案件;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指导、协调系统经济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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